發布日期:2017-04-24
移動搜索落地頁體驗白皮書公布后,引發站長群體的廣泛關注。為幫助行業準確理解白皮書的核心要求,百度搜索資源平臺劉院長針對關鍵內容進行深度解讀,旨在推動移動站點體驗升級,構建更優質的搜索生態。
瀏覽體驗的優化始終是移動站點建設的核心議題。百度自2014年起持續強調,移動頁面的打開速度需控制在3秒以內,這一標準已成為判斷移動站是否優質的首要指標。頁面若無法在3秒內完成加載,后續的內容質量與廣告價值均無從談起。實際案例中,部分站點存在頁面結構設計不合理的問題:例如,內容本身有價值,但需用戶手動縮放才能完整閱讀,這種操作門檻會直接導致用戶流失。對于偏好單手操作的用戶而言,此類頁面往往會被直接關閉——用戶傾向于選擇更便捷的替代內容。部分站點因行間距過小、對比度不足(如“黑乎乎”的頁面)導致閱讀困難,即便內容優質,用戶體驗也大打折扣。這類設計上的疏忽,本質上是對用戶閱讀習慣的忽視,最終會影響站點在搜索結果中的表現。
在廣告規范討論前,需清晰界定“主體內容”的范疇。百度將頁面劃分為內容詳情頁、首頁及列表頁三類,分別定義主體內容:
- 內容詳情頁:從標題至正文結束,包括翻頁鍵在內的核心信息區域,均為主體內容;翻頁鍵下方則屬于非主體區域,可適當插入廣告。
- 首頁與列表頁:主體內容是頁面最核心信息的總和,需直觀滿足用戶需求。例如,新聞列表頁中,標題、摘要及配圖共同構成主體內容,而頁眉頁腳的輔助信息則不屬于此范疇。
精準定義主體內容,是后續廣告布局合理性的前提——廣告不應干擾用戶對核心信息的獲取,否則將直接影響用戶停留意愿。
白皮書首次明確“首屏”與“一屏”的概念,二者均從用戶實際瀏覽行為出發:
- 首屏:用戶從搜索結果點擊進入頁面后,無需任何滑動操作即可完整看到的內容區域。這是用戶對頁面的“第一印象”,需優先承載核心信息。
- 一屏:當首屏內容無法滿足需求,用戶滑動頁面后,直至主體內容展現結束前,任意停留位置所覆蓋的內容范圍。
首屏的體驗直接決定用戶是否繼續瀏覽,因此需確保主體內容在首屏優先露出;一屏則需保持內容連貫性,避免廣告與核心信息沖突。
廣告內容的安全性是用戶體驗的底線。百度明確禁止低俗、賭博、色情及違規廣告,此類內容不僅影響用戶獲取有效信息,更可能對中老年群體造成誤導(如誘導下載惡意軟件)。廣告類型涵蓋圖片、動圖及文字鏈,無論形式如何,均需符合內容安全標準。廣告面積需遵循“越小越好”原則——廣告對用戶的干擾程度與其面積正相關,適度的廣告占比既能保障站點收益,又不至于損害用戶體驗。
廣告面積無絕對固定比例,需結合主體內容長度與用戶滿意度綜合判定:
- 當主體內容充足時,廣告面積可適度放寬(如首頁插入小面積LOGO或廣告條,只要不影響內容閱讀);
- 當主體內容較短(如僅兩行標題+正文),廣告面積需嚴格壓縮,避免出現“廣告與內容1:1”的失衡情況。
這一標準的彈性源于用戶體驗的動態變化:百度會持續跟蹤用戶反饋,若某類廣告布局導致用戶點擊率下降,將及時調整要求。站長需以“用戶視角”審視廣告布局——減少廣告數量反而可能提升廣告點擊率,印證了“優質體驗與商業價值并非對立”。
廣告樣式直接影響用戶瀏覽流暢度。百度明確禁止以下廣告類型:
- 遮屏式彈窗:無論內容目的,全屏彈窗均屬嚴重干擾,包括APP調起廣告(若面積過大或強制跳轉);
- 懸浮廣告:僅允許面積極小的置頂式懸浮,底部懸浮易引發誤操作,已被全面禁止;
- 抖動與按鈕重疊:通過動態效果吸引用戶點擊,或與功能按鈕近距離重疊的設計,均屬體驗劣化行為;
- 強制跳轉:如用戶搜索游戲攻略時,未展示中間頁直接跳轉至下載頁,剝奪用戶自主選擇權。
廣告位置需服務于內容呈現邏輯:
- 內容詳情頁:標題至正文結束、翻頁鍵前禁止插入廣告;正文下方(如分享、提問區域)可適當布局,因用戶此時已完成核心內容閱讀,對廣告容忍度較高;
- 列表頁:廣告需與內容風格融合(如信息流廣告與列表條目設計一致),避免尺寸過大或視覺突兀,確保用戶能自然區分廣告與原生內容。
除頁面結構與廣告,資源體驗同樣關鍵:
- 音頻視頻:需支持直接播放,資源需清晰準確,避免彈出下載插件或播放錯誤內容(如搜索《阿凡達》卻播放《阿凡提》);
- 功能兼容性:Flash需可用,電話撥打功能需正常(如大眾點評的“一鍵撥號”設計);
- 懸浮功能:僅保留必要功能(如馬蜂窩的便捷搜索懸浮),避免無意義的裝飾性懸浮遮擋內容。
百度將持續優化廣告規范,對于已轉碼的站點,及時調整可恢復搜索表現。站長可通過分組討論環節反饋建議,百度將匯總需求迭代產品規則。最終目標是通過明確標準、動態優化,實現用戶體驗與站點價值的雙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