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動搜索作為用戶獲取信息的核心入口,其體驗質量直接關系到用戶對平臺的信任度與依賴性。2017年初,百度用戶體驗部針對移動端用戶展開大規模滿意度調研,數據顯示,惡意低質廣告已成為破壞搜索體驗的首要因素——遮屏彈窗、強制下載、內容誘導等行為不僅中斷用戶瀏覽流程,更導致用戶對搜索結果的真實性與可信度產生質疑。為重構健康的內容生態,百度工程師、產品經理與用戶體驗專家組成專項小組,通過技術迭代、規則優化與數據監控,構建起“用戶體驗優先”的廣告治理體系。
基于對用戶需求的深度洞察,百度于2017年3月推出《百度移動搜索落地頁體驗白皮書——廣告篇》(1.0版),首次明確廣告體驗與搜索結果排序的關聯性;同年6月,通過細化規范條款推出2.0版,進一步強化內容質量要求。然而,實踐中仍存在廣告面積閾值模糊、條款結構松散等問題,導致部分網站在自查整改時缺乏明確依據。為此,2018年1月,3.0版應運而生:一方面補充了廣告面積量化標準,為網站提供可執行的整改路徑;另一方面優化條款框架,合并重復內容,提升規范的可讀性與落地性。需特別說明的是,本白皮書為動態文檔,百度將依據法律法規演進與用戶體驗需求持續迭代更新,建議合作伙伴定期關注調整內容。
為精準規范落地頁廣告行為,需對關鍵術語進行明確界定,確保規則理解的一致性與可執行性。
2.1 廣告
廣告指為特定目的通過媒介向公眾傳遞信息的宣傳行為,本白皮書中的“廣告”涵蓋落地頁內所有面向用戶的商業傳播內容,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推廣、自有產品推廣等。需注意,無論內容形式(文字、圖片、視頻等)或傳播目的,只要具備商業屬性均被納入廣告范疇,避免通過“產品介紹”“功能引導”等名義規避監管。
2.2 APP引導
APP引導指通過文字、圖片、彈窗等形式刻意誘導用戶下載、安裝或激活APP的行為。百度移動搜索始終堅持“降低用戶獲取內容成本”原則,要求H5端可完整呈現的內容與功能,不得以“體驗優化”“內容完整”等借口強制用戶跳轉至APP,避免因流程割裂損害用戶搜索連貫性。
2.3 主體內容
主體內容是頁面核心信息的載體,其界定需結合頁面類型:列表頁中,主體內容為與搜索 query 直接相關的核心信息摘要;詳情頁中,主體內容從標題延伸至正文結束,翻頁鍵屬于主體內容,而評論、分享、推薦等互動模塊則不屬于。主體內容的占比與呈現質量直接影響用戶對頁面價值的判斷。
2.4 首屏
首屏指用戶點擊搜索結果后,未進行任何滑動操作時頁面初始展示區域,是用戶對頁面的“第一印象”。首屏內容需優先保障主體信息的清晰呈現,避免因廣告過多導致核心信息被淹沒,直接影響用戶對頁面相關性的判斷。
2.5 一屏
一屏指用戶滑動頁面至主體內容完全展現前,任意停留位置所覆蓋的頁面區域,其廣告面積需動態計算以確保不同瀏覽場景下的體驗一致性。一屏內的廣告占比控制,需結合用戶閱讀路徑與視覺動線,避免因廣告密度過高干擾內容獲取。
落地頁廣告體驗是移動搜索質量體系的核心組成部分,需從樣式、位置、內容三個維度進行嚴格規范,確保廣告行為與用戶需求、平臺生態協同發展。
3.1 禁止的廣告樣式
廣告樣式的設計需以“不干擾用戶自主選擇”為底線,以下行為均被明令禁止:
- 遮屏與彈窗廣告:包括但不限于底部全屏遮罩、頂部彈窗、浮層覆蓋等形式,此類廣告直接阻斷用戶瀏覽流程,為用戶最抵觸的廣告類型,無論面積大小或目的均禁止出現。
- 非置頂懸浮廣告:除面積極小(≤10%屏幕面積)且固定于頁面頂部的置頂懸浮廣告外,禁止在頁面側邊、底部等位置設置懸浮廣告,避免遮擋內容或引發誤點擊。
- 廣告重疊與誤導設計:廣告不得與功能按鈕(如播放、下載、返回鍵)重疊或距離過近,防止用戶因誤點擊進入非預期頁面;禁止通過“透明浮層”“偽裝按鈕”等形式誘導用戶點擊廣告。
- 動態干擾廣告:廣告內容不得出現抖動、輪播、自動播放等動態效果,固定面積與位置是保障用戶閱讀專注的基本要求。
- 強制行為類廣告:包括但不限于自動跳轉至APP下載頁、強制要求登錄/下載APP后才可查看完整內容、自動下載文件等,此類行為切斷用戶搜索路徑,嚴重破壞體驗完整性。
3.2 廣告位置與面積控制
廣告的布局需遵循“內容優先、適度曝光”原則,具體標準如下:
- 文章詳情頁:從標題至正文結束的純內容區域,禁止插入任何廣告;首屏至主體內容結束的任意一屏內,廣告總面積不得超過20%,且需避免集中堆砌導致用戶“視覺疲勞”。
- 頂部廣告區域:頂部嵌入式廣告(如橫幅)面積需≤20%屏幕面積,頂部懸浮廣告面積需≤10%,且需與主體內容保持清晰區分。
- 列表頁/檢索頁:一屏內廣告面積需≤1/3,廣告內容的視覺風格(如配色、字體、排版)需與原生內容保持一致,避免因“廣告感過強”影響用戶對信息真實性的判斷。
- 首屏主體內容占比:首屏需確保主體內容占比≥50%,這是用戶判斷頁面相關性的關鍵區域,廣告過度擠占將直接導致跳出率上升。
3.3 廣告內容質量規范
廣告內容的價值需與用戶體驗統一,低質、虛假、誘導性廣告將被嚴格限制:
- 嚴禁低俗違禁內容:色情、賭博、違禁品或服務等違反法律法規及公序良俗的內容,無論面積大小均禁止出現,此類內容對用戶權益與平臺形象均造成嚴重損害。
- 嚴禁虛假與欺騙性廣告:禁止通過夸大宣傳、虛假承諾(如“100%中獎”“免費領取”等)誤導用戶,或偽裝成“功能按鈕”(如“立即播放”“手機觀看”實為廣告)欺騙點擊。
- 嚴禁誘導類廣告:以“查看全部內容”“高清圖片”“登錄”等為由強迫用戶下載APP,或通過“內容不完整”話術誘導用戶點擊廣告的行為,均被視為破壞搜索路徑的違規操作。
- 提倡優質視頻貼片廣告:視頻廣告需控制播放時長(一般≤15秒),確保畫面清晰、內容合規,避免因粗糙制作或過長時長增加用戶獲取視頻內容的成本。
3.4 規范執行邊界說明
- 覆蓋范圍:規范適用于所有通過百度移動搜索(含手機百度APP及其他瀏覽器)進入的落地頁,涵蓋一跳結果頁及后續多跳頁面。
- 內容優先原則:廣告體驗是基礎,若內容本身存在低俗、虛假等問題,無論廣告是否符合位置與面積要求,均將受到處罰。
- APP/微信引導限制:通過文字、圖片或內容缺失等方式強制引導用戶下載APP或關注微信的行為,與商業廣告同等對待,嚴厲打擊。
- 懸浮功能規范:頁面懸浮按鈕(如返回頂部、分享)需數量≤2個,且不得遮擋主體內容,確保用戶正常閱讀不受干擾。